,但他不知道原因為何。
1785年,意大利的拉札洛·斯帕朗宋尼將肉片放入有洞的空金
屬筒中餵食老鷹,不久後取出金屬筒,發現裡面的肉溶解了
。
但是他並不知道為什麼肉會溶解,因此持續數十年進行實驗
。後來發現具有溶解肉的作用的物質,並將其命名為胃蛋白
酶。他就是蛋白質分解酶的最初發現者。
1833年,法國的培安和培洛里將磨碎麥芽的液體作用於澱粉
,結果發現澱粉被分解,於是將這個分解澱粉的物質命名為
Diastase,也就是現在所謂的澱粉酶。後來,Diastase在法
國成為用來表示所有酵素的名稱。
1836年,德國盧萬大學教授休汪在進行胃液實驗中,發現胃
液中存在著具有溶解肉的作用的物質,這個物質一旦遇熱就
會失去作用,只有在強酸狀態下才會發揮作用。
這個在胃液中能夠溶解肉的物質,將其命名為胃蛋白酶,後
來又陸續發現很多酵素。只要少量的酵素就能夠對大量的物
質產生作用,其反應是在水中會活化,在接近中性的PH值、
攝氏37度左右時,反應最為活化(胃蛋白酶例外,在強酸下產
生作用)。
「酵素」這個名稱的使用,始於19世紀後半,英文是enzyme
。在希臘文中,enzyme的意思是「在酵母中的東西」,這是
1872年由居尼所提出的。
酵母中會有製酒時用來發酵的微生物,也就是酵素。
就算使用輾碎的酵母代替活酵母,仍然能夠讓酒精發酵,這
是布夫納兄弟最早發現的,但是卻不知道酵素是由什麼東西
構成的。
1926年,美國生物化學家索姆納(J.B.Sumner,1887-1955)
成功的從刀豆中萃取出脲酶結晶。事實上,這個結晶是蛋白
質。索姆納萃取出蛋白質分解酶胃蛋白酶,以及胰液的蛋白
質分解酶胰蛋白酶,還有蛋白質結晶胰凝乳蛋白酶。
酵素的實體是蛋白質,一九四六年,索姆納和美國生物化學
家諾思羅普(J.H.Northrop,1891-1987)因此而獲得諾貝爾
化學獎。分享同年諾貝爾化學獎的另一位得主是美國生物化
學家、病毒學家斯坦利.M.Stanley,1904-1971)。
此外,蛋白質的分子是由一連串的氨基酸形成的巨大分子,
分子量從一萬到數百萬,氨基酸的數目則從一百個到數万個
連結而成。
蛋白質是酵素的實體,但卻不是本質,只不過是酵素的骨骼
而已。
「酵素是蛋白質」的錯誤想法,使得酵素營養學的研究遲遲
未有進展。
索姆納認為「酵素是蛋白質」因而獲得諾貝爾獎,結果卻產
生了「攝取蛋白質就可以攝取酵素」的誤解。
以此為基礎,其後的六大營養素中就沒有包括酵素在內了。
http://goo.gl/MF6i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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